這世界上真的有那麼簡單的事情嗎?
真的可以選擇這條通往快樂的路嗎?
我覺得很有罪惡感...
我面臨兩難。
我走投無路。
我沒有選擇。
我很痛苦,
我,是受害者。
今天在受訓的時候,
榮幸地請到Transactional Analysis的元老之一 Fanita English 來示範團體治療。
其中他對團體說了幾句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(我擅自英翻中了):
「權力伴隨責任。你既然背負責任,同樣也享有權力。」
「別害怕享有權力!」
「讓你自己自由。」
這次的討論多數集在一種傾向 --- 扮演受害者
有意地 無意地
某些人 有些人 會傾向將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
選擇痛苦 選擇被受折磨 選擇「毫無選擇」
也許是一種從小習得的劇本
也許是一種被制約了的行為模式
明明對方屢次欺騙,卻「選擇」繼續交往,但同時痛苦著,有說著自己別無選擇。
明明手裡握著權力,有足夠的能力自給自足,卻選擇依附,並且對於離開感覺罪惡。
明明腳鐐已經鬆開,卻站在原地,想著「我真的可以這樣走開嗎?」。
你可以的, 你只是習慣了受害者的角色,
你只是需要相信自己有力量往前,
你只是要練習「選擇」, 選擇一條快樂的路。
你值得 快 樂 。
很多時候其實是我們不願意給自己自由,
不願意相信自己是自由的。
每一個選擇都會有人受傷,
而讓自己成為那個流血的人,總是比較悲壯偉大的。
「沒有誰可以讓誰產生某種特定的感覺。」(來自Fanita English, 我又自己英翻中了)
是啊,
你說了某一句話,我感覺到生氣。
而不是,
你說了某一句話讓我生氣。
(畢竟當對方對其它人說同樣的話時,別人不見得會有一樣的反應。)
是我選擇生氣,是我選擇傷心,
也是我選擇愛你,或者不愛你。
我有權力傷心。也有權力生氣。
因此,即使我做了一個看似最好的決定,
你也有權力傷心或生氣的。
你也有權力不愛我,即使我不想要。
明白這點之後,
你不必老是為了別人的選擇負責,別人也不為你的情緒負責了。
(不必負責,與擁有同理心,並不衝突。)
傷心沒有不對,傷心理所當然,
重要的是傷心了,然後呢?
人生倘若沒有 傷 心 ,
恐怕也不懂得品味 開 心 。
Need to talk to someone? I provide individual, couple, and family therapy.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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